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部 > 部委动态
全国校安办下发通知校安工程须建应急避难场所
2013-05-07    中国教育报

字体大小:

  本报北京5月6日讯(记者 宗河)全国校安办今天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校安工程项目中进一步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校安工程项目中进一步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近期要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要对照校安工程规划,逐一检查规划中具备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学校的建设情况,确保一一建好,在灾难来临时,能用得上。二是要积极争取地震、国土、建设等专业部门的支持,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技术指导,同时加强相关演练和培训工作,保证关键时候能管用。三是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在实施校安工程后续规划和其他校舍建设项目中,建设一批具备一定规模,符合应急避难场所要求的学校。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全国校安办:确保校安工程 严防拖欠农民工工资
· 校安办答记者问:校安工程推进有序成效显著
· 四川天全县中小学“校安工程”地震经住了考验
· 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全面覆盖、全国联网
· 审计署:18省校安工程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 全国"校安工程"累积投入2200亿元打造放心学校
· 教育部通知要求确保校安工程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 安徽筹资百亿将“校安工程”建成“放心工程”
· 内蒙古校安工程覆盖民办学校 一校不少 一房不漏
· 鲁昕:抓住重点善始敬终做好校安工程收尾工作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