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部3月2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得知,2005年我国中小学代课教师约44.8万人,分布在农村公办中小学的约30万人。随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完善,各地将通过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力度和推进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等措施,确保农村学校合格教师的需求。可以预期,在很短时间内将把44.8万代课人员全部清退。 代课教师,就是教师队伍中的“农民工”,因为户籍与身份的不同,他们即使干同样的活,也难以拿到公办教师的薪酬。在过去几十年中,代课教师作为特殊时期的师资过渡形态,弥补了中西部地区师资力量短缺的不足,甚至撑起了某些地方中小学义务教育的半壁江山,承担起千万贫困子弟的教育重担。如今几十万代课教师将全部被“清退”,他们落寞的身影加倍地让人牵挂。
如果在教育史中为代课教师留下一些笔墨,以下细节不能不提:一是在专家和观众共同投票评出的“中外最令人难忘的十位教师银屏形象”中,有两位居然是中国的乡村代课教师,即电影《一个都不能少》里的魏敏芝和《凤凰琴》里的张英子;二是去年在甘肃渭源挂职担任县委副书记的西北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李迎新,含泪上书教育部,呼吁关注代课教师的生态现状,在这个贫困的西部县,70%的代课教师20年来一直拿每月40元的工资———这恐怕也是世界上罕见的低工资;三是前不久陕西媒体在该省陇县、蓝田等地调查时发现,农村学校大部分是1人1校,支撑偏远农村教育的仍然是代课教师,不少家长和基层教育官员坦言,若没有代课教师,农村义务教育的大厦就会坍塌。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缺乏补偿机制的“退出”怎么看都有些寡恩薄情。虽然教育部门表态要对从业时间较长的代课教师妥善安置,但杯水车薪的补偿着实难以改变“村子里最穷的人”的现实窘境。笔者希望,各级政府在清理清退代课教师时,一方面要对学历合格、素质较高、取得教师资格的代课人员,通过考试正式纳入教师队伍,给其一个名正言顺的“身份”;另一方面,对那些年龄偏大、业务素质难以胜任新形势需要的代课教师,也要充分考虑其过去的贡献,借鉴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合同、买断工龄的有关措施,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并根据他们长期低工资的事实,至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补齐。
44.8万代课教师以何种姿态“退出”,事关社会和谐,事关公平正义。代课教师为农村教育事业付出的辛劳与奉献,甘守清贫与平淡,政府和社会有责任与义务“埋单”或者“赎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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