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辞”毕业生 应该给我一个留下的理由
闪辞理由一:生活压力大,不挣钱的单位肯定会选择离开。6日大型招聘会的现场,毕业于河北大学的刘姓同学告诉记者,现在他服务于德州的一家贸易公司,工作时间很长,但是待遇却很一般。现在生活费、房价这么高,如果这样下去,买房子遥遥无期,肯定连老婆也找不上。“挣钱现在是我最看重的,别的都是浮云。”刘同学说。
闪辞理由二:没有前途的单位肯定会离开。现在在家待业一年的崔先生说,如果选择了一个没有前途的单位,做着单调的工作,我宁可选择离开。“当然如果给钱足够多,我也会留下,可惜的是没前途也意味着没钱赚。”崔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工作单调、待遇太差、老板难伺候,做的工作不开心等等都可能成为刚毕业学生辞职的理由,但最核心的理由一般都是待遇问题。“工作好谁愿意辞职?电力、通讯这些大企业尽管他们员工也挨骂,你见过他们有几个主动辞职的员工?”一名毕业两年的王姓毕业生说,选择“闪辞”是因为没有一个足够的理由让自己留下来。
专家建议 毕业生做好规划,用人单位拿出留人举措
毕业不久的学生容易闪电辞职,德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认为,应该理性看待这种现象,尤其不应从道德或者人品上来认识这个问题。
学生自身的原因。学生就业前,对用人单位不了解,抱着比较理想的想法,结果工作后发现和愿望的差距较大。二是,现在学生的观念比较自由,思想比较跳跃,有很强的维权意识,辞职时对辞职的后果考虑较少。再就是用人单位的原因。很多用人单位存在急于求成的想法,招的新人拿来就用,把员工看成赚钱的机器;再就是招聘中有些单位为了宣传,开出一些不能落实的条件和待遇,让就业的毕业生有上当的感觉。
“闪辞”最坏的结果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剑拔弩张,双方的利益都受到损害。这位负责人认为,毕业生就业前应该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职业规划,提前认识岗位情况,不盲目求职;用人单位则应该拿出实实在在的留人举措,不是靠扣工资、压档案、约定赔偿金这些违规的办法留人,而是尽可能做到“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情感留人”。(记者 董传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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