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断拓宽就业领域,积极推动实现劳动者多渠道就业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增强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支持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多渠道就业是实现社会更加充分就业的现实路径。当前我国就业形势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就业总量压力持续加大,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就业任务,面临很大压力和挑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努力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满足劳动者多层次的就业需求。
选择有利于扩大就业的产业发展战略。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中,不断开发就业新领域,增加智力密集型就业机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广开服务业就业渠道,注重发展金融、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及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加快高技术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着力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在发展资本密集、高技术制造业的同时,继续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高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使第二产业就业份额保持稳中有升。注重发展现代农业、精细农业,挖掘第一产业就业潜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增加农村就业机会。
更好发挥中小微型企业吸纳就业的潜力。中小微型企业是创造就业岗位的主体。推动落实完善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放宽市场准入,加大财税扶持,缓解融资难题,改善行政管理,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增加更多就业岗位。全面落实鼓励中小微型企业吸纳就业的税收减免和金融扶持政策,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的联动机制,健全稳定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支持劳动者在小型微型企业就业、临时性就业以及其他形式的灵活就业。
大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是激发创新活力和扩大就业的重要途径。要落实鼓励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营造有利于创业的良好环境,提高创业成功率,延长企业存活期。不断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激发各类群体的创业动力,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引导各地将促进创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使创业有更广阔的领域、更旺盛的活力和更持久的生命力。
发展家庭服务业等其他形式的就业方式。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等家庭服务业态,因地制宜发展其他家庭服务业态,满足家庭的基本需求。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从财税、金融等方面为企业开办、融资、品牌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家庭服务企业发展。加快制定相应的劳动用工政策及劳动标准,规范对从事家庭服务人员的管理,维护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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