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师范教育 > 教师新闻
闽东34名教师状告校方一审胜诉
2002-02-06    

字体大小:

    福州2月5日电(记者陈强)闽东山区34名小学顶编教师因连续7个月没能领到工资,愤而联名将校方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判决校方应支付拖欠这些教师的工资款近5万多元。由于校方不服这一判决并于昨日提出上诉,这使得教师们领回工资过年的愿望很可能再度落空。

  原告吴丽英等34人在诉状中称,他们均受聘于福安市甘棠学区,担任“长期固定性民办教师”,但自2001年1月起至同年7月,工资分文未领。原告作为被告聘请的顶编教师,其性质视为学校的员工,应享有养老保险待遇,但原告向被告提出为其投保的请求时,遭被告拒绝,使原告老无所依。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原告的工资,为原告补办基本养老保险。

  被告甘棠学区辩称,原告告错了对象。因为“农村的教育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和政府拨款,原告的工资应由政府负责,原告对工资和社会保险有异议,应向政府申诉”。

  福安市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原告作为劳动者为被告(即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接受了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获得了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被告拖欠原告工资,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应承担引起劳动纠纷的责任。至于劳动者的工资是由财政还是政府拨款解决,应由用人单位与有关部门商处,用人单位应先对劳动者承担支付工资的义务。

  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被拖欠的工资款共计47250元(每位教师1330元至1400元不等),并为原告缴纳其劳动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阜阳3千多所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有保障
· 河北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管理权上收到县
· 巴西政府向罢教“园丁”妥协
· 湖北省团风县一批“打工教师”回乡执教
· 长短录:不能人为制造“流失”
· 海南确保教师工资优先按时足额发放
· 江西教育第一事:确保教师工资发放
· 舞钢教师工资有了保障
· 湖南副省长下最后“通牒”解决教师工资发放
· 新疆教师工资资金专户管理增加转移支付力度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