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的春天如期而至,2006年的春天格外温暖。今年开学,西部农村中小学全部免除学杂费的消息不胫而走,西部广大农民群众欢欣鼓舞。党的政策好,关键还要落实好。本报记者日前随教育部督查小组深入西部及中部部分贫困地区,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了让西部及中部贫困地区农村千家万户的孩子真正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各地教育部门及时出台了相关措施,贯彻落实好这一得民心、顺民意的政策。
宁夏回族自治区对全区98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校学生全部免收杂费。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了全自治区中小学生免杂费。内蒙古自治区为提高对新机制的认识,自治区对全区各盟市教育、财政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层层培训,让具体操作层面的每一个人都把握好相关的政策。贵州成立了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主管副省长以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级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
湖北省政府专门制订了《恩施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按照中央与地方8∶2的分担比例,恩施市负担的1988万元全部由省财政承担。湖南湘西州等13个县市区、6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全部免学杂费。为了让这一政策家喻户晓,在接到教育部通知的当天就及时转发到有关市州教育局,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卡、招贴画、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有的地方还出动了宣传车。吉林延边州全面试编规范的农村中小学经费预算。原由乡镇财政负担的农村中小学经费部分,上划县级财政管理,实现了“校财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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