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成长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5月31日,省高院相关负责人结合法院工作实践,详细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诱因和动向。并透露,经全省法院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方面采取相关举措,使全省法院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和判处人数连续两年呈现出较大幅度的下降趋势。
情况调查
家庭教育缺失 导致偏激人格
家庭教育的缺失与不当,是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大重要原因。近年来,单亲家庭、留守家庭的不断增多,使很多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缺乏足够的关爱和教育;有的家长对孩子凡事迁就,纵容放任,使其形成不健全人格,遇到问题容易寻求偏激方式解决。
调查结果显示,法律知识不足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另一重要原因。有超过半数的少年犯表示,犯罪之前并不确切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会产生怎样的后果;有半数少年犯表示,自己对法律知识了解得很少,一些人甚至表示一无所知。
网上邀约犯罪成为新动向
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还有网络不良信息。省高院援引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称,8成以上未成年人犯罪与网络不良信息有关;少年犯中,“经常进网吧”的占93%,“沉迷网络”的占85%。
全省受理案件显示,近年来因沉迷网络游戏而导致的暴力犯罪、受网上暴力文化误导而实施的暴力犯罪、因上网缺钱而导致的财产型犯罪、因受网上色情毒害而导致的性犯罪等逐渐增多。
其中,网上邀约犯罪成为未成年人犯罪新动向。在与网络有关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80%以上都有通过QQ等即时通讯工具进行联系的情况,一些未成年人利用QQ群结成帮派,聚集犯罪。
法院对策
圆桌座谈式庭审 彰显人性化
预防为主。10年来,我省共有95个中基层法院、法庭获“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南充、泸州等地法院与辖区学校定期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不少法院还配备了法制副校长。
各地纷纷建起少年审判庭。凡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民事及行政案件都交由少年审判合议庭审理,并采取圆桌座谈的人性化模式进行庭审,最大限度地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审判人员还注重加强与学校、居委会、家长的联系,对判处缓刑的少年罪犯进行跟踪帮教。
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中心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我省不少法院聘请心理咨询师,在庭前、庭中、庭后对少年犯进行心理咨询和矫正,帮助其建立健全人格,更好地回归社会。
“前科消灭”制度 促浪子回头
为保障少年犯的升学、就业权利,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我省法院率先试行了“前科消灭”制度。3年前,彭州法院在全国率先试点了未成年在校学生“前科消灭”制度,使受刑事处罚的法律文书不再记入其户籍及人事档案。去年底,该院再开全国先河,联合当地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出台了“前科消灭”制度实施办法,将前科消灭实施对象从未成年在校学生扩展到所有的未成年人。
记者 胡宇 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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