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部门提前审核 项目开工前落实就学学位
寿光小区开发配套建学校有硬招
今年上半年,山东省寿光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明确规定:严格落实规划、国土、建设、教育等部门在城市住宅小区开发中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的责任,实行教育行政部门前置审核制度,由规划部门协同教育部门进行审核,确保每一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前必须首先落实住户子女的入园和就学学位问题。
寿光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意见》指出,在编制、审批新区开发、住宅小区建设规划或旧城区改造方案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预留充足的幼儿园建设用地,幼儿园建设规划要征求教育部门意见;未按规定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
新政策规定,对已开发但未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的住宅小区,坚持一区一策,尽快规划,予以补建,到2012年,城区学校班额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设学标准。
新政策还特别强调,中小学布局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法定程序无权修改,规划中确定的教育用地应按法定程序征为国有土地,划拨到国资部门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在加快城区中小学配套建设的同时,寿光市对镇(街道)学校建设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每年确定各镇(街道)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学位建设规划,制定年度班额控制目标,并将此作为对各镇(街道)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和社会事业点评的重要内容,纳入对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体系。(隋艳玲 商荣宾)
【新闻拓展】
破解“入学难”的关键之举
■寿光市教育局局长 魏云来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寿光市进城务工人员数量持续增加,城区原有的教育资源越来越难以满足孩子的入学需求,以至于“入学难”问题开始凸显。
鉴于此,寿光市近年来积极推进城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先后出台文件,对建立城区中小学配套建设新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新政策的实施,进一步优化了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了全市教育规模、质量、效益协调均衡发展。一是加快了学前教育园所优化配置。新建世纪文汇、市直机关等幼儿园,使城区幼儿园规模和办园条件进一步改善。二是解决了孩子入学远问题。每1万人口的住宅小区配建1所规模为12至15个班的幼儿园,由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使用。三是确保了外来务工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入学,确保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全部入学。四是超前规划建设城区中小学。针对城区规模不断扩张和“高中进城战略”的实施,充分论证、科学规划和建设新的中小学和幼儿园,确保学生就近入学,享受优质的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