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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12-02-21    新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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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务院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将每年拨款160亿元,率先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80个县(市)启动国家试点,惠及这些地区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约2600万名在校学生,占中西部农村学生人数的近30%。

  计划面向国家试点县除县城以外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中央财政按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全年1000元,初中5元、全年1250元。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落实基本标准所需资金按照50%的比例给予奖励性补助。

  近日,就各地如何顺利落实此项计划,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状况,教育部财务司有关负责人对营养改善计划进行了政策解读。

  现场

  2月20日,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在京召开,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会上提出,要认识到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性,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只能干好不能干坏;要认识到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复杂性,这既是责任工程也是风险工程,只能细致部署不能敷衍了事;要认识到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长期性,必须持之以恒地严格管理。

  不是可干可不干的事,是必须要干的事

  在农村地区主要还是要先解决吃饭问题;必须以政府为主,加强统筹、协同推进。

  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要解决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中的哪些问题?

  负责人解读:通过深入调研,我们发现,一是一些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不良问题比较突出。据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对青海、云南、广西、宁夏等西部4省(区)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农村学生生长迟缓率近12%;低体重率达9%;身高和体重均明显低于同年龄段儿童正常值。二是现行“一补”政策覆盖面偏小、标准偏低。2010年,中西部有1228万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一补”,只占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在校生的13%。有的地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没有完全落实,吃饭费用没有完全解决。据初步调查,校外寄宿的义务教育学生还有1239万人,受现有“一补”政策的局限,往往产生“因为不住宿,所以没补助”的现象。三是中西部地区一些学校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一些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学生课间自己生火做饭,有的学生甚至需要自带做饭的炊具、调料、柴火等。这些孩子的饮食、营养现状确实令人心疼。

  据此,我们得出一些初步判断:在农村地区主要还是要先解决吃饭问题,尚谈不上营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贫困县有,在其他地区也有;西部地区农村学生营养不良问题重于中部,民族县、贫困县、边境县重于其他县;农村学校普遍食堂不足,需创新供餐机制;仅靠地方现有的投入水平,难以解决此问题。因此,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不是可干可不干的事,是必须要干的事;而且是只能干好,不能干坏的事。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单靠个人、学校、一个部门难以完成,必须以政府为主,加强统筹、协同推进。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可以积极参与营养改善工作,在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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