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民:
谈及互联网的进化,我认为可以从两个角度来分析——通俗性的和学术性的。
通俗地看待互联网的发展,就是从老百姓理解的互联网使用的角度,我把它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是信息互联阶段,没有互联网的时代,人们知晓和表达的权利受限,互联网的出现解决了信息传播的问题,极大满足了人类的知情权;第二个是消费互联阶段,它满足了人类的物质需求,为购物和购买服务提供方便,但不仅限于电子商务,还有很多今天没有的形式,未来都会慢慢出现;第三个是生产互联阶段,这是一个大规模私人订制的时代,身边的事物都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订制;第四个是智慧互联阶段,互联网会推动人类的精神消费和文化艺术进入大繁荣时代。
一个阶段的到来并不意味着上一个阶段的结束,比如信息在生产互联阶段会发挥更大的优势。我一直强调,互联网颠覆了“中央复杂,末端简单”的传统信息传播规律,但凡受信息传播影响的相关行业,都会在互联网的促进下发生改变。
从学术的角度讲,互联网的技术变革是一个渐变的过程。我认为,能够颠覆规律的技术非常少,比如时下很热的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计算等也只是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效率和效益,并没有改变事物的本质规律,所以技术的发展是相对稳定和渐变的。
李志民: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是2003年开始做科技论文在线发表工作的,现在这个平台每天的投稿量已经超过100篇。因为参与了CERNET的建设,了解了信息传播对相关行业的影响,所以我认为论文应该在网上发表。传统的论文发表周期长,影响了知识的传播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原创知识产权在论文发表过程中难以得到优先保护。研发这样一个平台,是对传统期刊发表论文的转型发展。
相比国际上同类型的论文发表平台,我们更加注重保护中国人的知识产权。中国的专家学者在向国际期刊投稿时,因为英文表达不够准确而未能通过审稿,但前沿的研究思想可能被盗用,这一问题在今天仍然突出。对此,我们的平台可以提供证据,保护国人的知识产权。我也一直主张,国家有权利要求获得资金支持的研究部门和研究人员使用中文撰写论文,学术交流的语言是随着大国的兴衰而交替的,使用的学术语言不会影响论文本身的科学价值。
最后,我还想强调一点,科研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对大部分学科来讲,论文只是科研的副产品,不应该将其作为科研的主业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