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国移动互联网累计流量达88.9亿G,同比增长136.8%。业内预计年底将超百亿G。
每一天,我们都在更新信息和数据,看新闻,查邮件,发微信,写微博,流媒体视频,刷朋友圈,购物清单,运动数据,各种APP应用……时间在信息的流动中,成为过去式,相应的,这些数据流和信息流也成为过去式,人们都只关注当下,即时性,是我们对信息流的基本要求。然而,我们却并没有真正意识到,各种平台、各种后台,都在记录我们的这些“过去时”,收集数据以及随后的分析和挖掘数据,从而转化为“现实价值”。
一本符合你阅读兴趣的书,在社交平台上推送给你的时候,你一定不会拒绝;还有唱片、电影、衣服、手机、家电等等,你购买的兴趣和路过的痕迹,都被各类平台一一收集,并转化为个性化信息推送到你面前,这是我们所乐见的。这也是互联网大数据的意义和价值所在。
但是,有些信息一旦被黑客获取,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事情就走向另一面。8月底,“徐玉玉案”的关联案件审结,黑客杜天禹因窃取考生信息64万余条,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万元。这一案件,足以警示社会各个层面,个人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意识,网络主体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尤其是教育领域,个人信息密集汇聚,而这些信息所指向的都是涉世未深的群体。
当前,各高校纷纷推出大数据支撑教育教学以及管理决策的各类规划与设计,利用大数据刻画师生的形象,为学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提供有力的参照。这是信息化为高校改革与发展带来的可喜一面,但是,数据的安全应当同时作为首要工作一起被写入规划,划清边界,分清责任,切实落实,不容忽视。当然,我们也需要防范另一个极端,有些部门或学校,因为怕担责任,设置障碍和壁垒,从而禁止数据与信息的流转共享,这将可能导致信息化走回头路。“信息孤岛”的现象绝不应该在数据时代里重演。
网络不安全的实质是人性的恶,不是网络的坏。高校的管理决策层,应当切实抓好并落实制度化管理,将数据安全隐患用制度化的方式加以约束,并加强技术防范水平,将犯罪的可能和心存侥幸降到零点。可以将网络安全、数据信息安全作为开学第一课,让互联网的安全意识真正渗透到每一个人的日常中去。(《中国教育网络》2017年9月刊首语)(责任编辑曾艳、付宇凡,主编李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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