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把发展教育和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本强国。
《规划纲要(草案)》要求加快科学技术创新和跨越,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全面提高科技整体实力和产业技术水平。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方面,在信息、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领域超前部署,力争取得重要突破;在能源、资源、环境、农业、信息、健康等领域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实现核心技术集成创新与跨越。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实施知识创新工程,整合研究实验体系,建设若干世界一流水平的科研机构和研究型大学,构筑高水平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研究力量。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优先发展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完成“普及、发展、提高”三大任务,加快教育结构调整,促进教育全面协调发展,建设学习型社会。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规模扩大到800万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有重点地加强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推动各类高等院校协调发展。加大教育投入,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的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职责,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规划纲要(草案)》明确推进人才强国战略,促进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要建设高素质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培养造就一批富有创新意识和能力、适应经济全球化要求的企业家,重点培养造就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战略科学家。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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