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科技创新,推动科技进步,浙江宁波市将出台一系列重大举措。其中,宁波市政府将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整合现有各类科技奖项,奖励有重大贡献的科技创新项目和个人。
新修订的《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宁波市将设立科技创新特别奖、科技进步奖等奖项,每年评奖一次,由宁波市人民政府授予奖励证书和奖金。其中科技创新特别奖个人奖励金额最高可达60万元。宁波市提出,到2008年,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宁波市三分之二以上县(市)区进入科技强县(市)区行列,宁波市成为科技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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