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技发中心函[2008]54号
部属各高等学校:
2007年底,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决定实施“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并制定了《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落实《实施方案》,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促进技术转移工作,科技部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首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08]021号文件),组织开展技术转移示范工作,拟选择和扶持、引导不同类型、不同发展模式的技术转移机构进行试点工作。
相关通知精神及申报要求,请参阅科技部火炬中心网站(www.sinotechmart.org)或我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请各校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学校相关技术转移机构积极申报。各校可以通过各地方申报,也可通过我中心推荐申报。按照科技部上述通知精神,我中心将向科技部推荐8家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如相关高校通过我中心申报,请于2008年4月1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申报书电子文档,报送我“中心”。
联系人: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苑 杰 010-62514576 杨健安 010-62514686
通信地址:北京中关村大街35号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100080)
附件:关于开展首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科火字[2008]021号)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二00八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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