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中新基金总理奖学金项目》。
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中新基金总理奖学金项目(Singapore-China Premier Scholarship Programme)的具体实施。根据有关规定,该项目每年将从我国选派合格留学人员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工商管理(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公共管理(新加坡国立大学)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2个月
(三)选派规模:2-4人
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由中新基金提供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学费、生活费和赴第三国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及往返旅费等。
详情请见:中新基金总理奖学金项目附件
中新基金总理奖学金项目
一、项目简介
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中新基金总理奖学金项目(Singapore-China Premier Scholarship Programme)的具体实施。根据有关规定,该项目每年将从我国选派合格留学人员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工商管理(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公共管理(新加坡国立大学)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2个月
(三)选派规模:2-4人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由中新基金提供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学费、生活费和赴第三国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及往返旅费等。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其他条件
(1)申请人应为国内担任处级或以上行政职务的在职政府官员或企业家,或在非政府组织中担任相当职位的领导者;
(2)年龄在33至45岁之间,至少有3-5年以上的管理工作经验;
(3)具有大学本科文凭;
(4)能熟练使用英文,有TOEFL或IELTS成绩者优先。
(二)申请新加坡国立大学公共管理专业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其他条件
(1)国内各有关单位行政部门具有出色领导才能、担任处级或以上行政职务的管理者,或在非政府组织中担任相当职位的领导者;
(2)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年龄在35至45周岁之间;
(3)具有3-5年工作经验,从事政策制定和公共管理者优先;
(4)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有数学和经济学背景者优先;
(5)熟练掌握英语,有TOEFL或IELTS成绩者优先。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二)申请准备
申请人应在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上公布的本项目遴选通知规定的申请截止日期前,按照规定的申请条件,准备申请材料。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须在规定的申请截止日期前,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出国留学申请表》,并经本人签字;《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请受理方式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将所有申请材料寄送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
(五)申请材料(以遴选通知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为准)
1.申请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出国留学申请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填写完整的英文申请表(见遴选通知附件一,用英文填写。包括两份推荐表和单位主管领导批准表等申请材料);
(4)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成绩单原件(中英文对照,加盖毕业院校公章);
(5)TOEFL成绩单复印件;
(6)三张护照型照片(背面写上申请人姓名);
(7)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新加坡国立大学公共管理专业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出国留学申请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申请人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已获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成绩单原件(中英文对照,加盖毕业院校公章);
(5)填写完整的英文申请表(见遴选通知附件二);
所有申请材料均需一式两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申请材料请自行留底,无论申请是否通过,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的申请人员名单。南洋理工大学或国立大学派专家来华组织面试,择优录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最终录取结果。
正式录取人员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留学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其他有关手续。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经批准录取的留学人员将于2009年7月或2010年1月派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仁锋 联系电话:010-66093967
传真: 010-66093963 Email:rfwang@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备注 |
1 | 2008 年 12 月至 2009 年 1 月 10 日 | 申报 | 申请人应按要求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 | |
2 | 2 月至 3 月 | 评审 | 新方专家来华面试 | |
3 | 4-5 月 | 公布评审结果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正式录取通知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录取通知将寄至申请人所在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
4 | 6 月 | 办理护照 等手续 | 同左 | 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办理 |
5 | 7 月(南洋理工大学)、 2010 年 1 月(国立大学) | 派出 | 须按校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
特别声明: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