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情况的通知
教技司[2009]5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专项资金科学、合理和高效使用,请各高校按照《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2009年10月“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工作研讨会”上的要求,将你校制定的实施方案、细则和工作进展情况(各一式两份)于2010年1月28日前报送我部,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科技司计划处邮箱。
联 系 人:刘 磊
联系电话:010-66096298,010-66097841
E—mail :jihuachu@moe.edu.cn
邮 编:100816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科技司计划处
教育部科技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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