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技函[2011]83号
部属有关高等学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根据《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今年我部组织对信息科学领域的27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可信软件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等4个实验室为优秀类实验室;光纤传感技术与信息处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武汉理工大学)等21个实验室为良好类实验室;其余为较差类实验室。
2、优秀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可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在今后我部重大项目计划中予以优先支持,具体组织申报程序另行通知。较差类实验室将不再列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序列。
3、希望各有关高校和参评实验室认真总结经验,根据反馈的综合评估意见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抓紧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切实加强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促进实验室水平的整体提高。
4、为保证实验室持续稳定发展,加强规范化管理,推动实验室领导班子换届与评估周期相衔接,依照《高等学校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通过此次评估的实验室及各有关高校应于2012年4月底前完成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换届工作,并将推荐人选及时报送我部科技司。
教育部科技司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原文详见:教育部关于发布2011年度信息科学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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