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荐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市属高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近期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荐/提名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29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启动了2019年度高校科技奖项目的推荐/提名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现就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市属高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批准,由市教委统一推荐。各校推荐项目数额不限。
二、基本条件
被推荐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通知》的条件要求。
三、推荐程序
各类项目(专用项目和通用项目)均按照《通知》的程序要求推荐。为衔接网上系统推荐和材料报送工作,请各高校于2019年5月25日前完成各类项目的材料填写、审核和公示工作。
四、材料报送
各高校须以公函正式报送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
1.纸质推荐函1份,内容包括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项目数量和汇总表。
2.通用项目纸质推荐书2套(含1套原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
3.专用项目纸质推荐书10套(含1套原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
4.纸质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如有回避要求,选填。
5.所有纸质材料的电子版1套。
纸质材料需加盖学校公章。专用项目推荐材料电子版,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报送。请于2019年5月25日前 将材料送至市教委科研处(前门西大街109号市教委620室)。
请在教育部网站《通知》页面自行下载有关材料。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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