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教〔2022〕242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央部门所属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以及特色发展,进一步规范“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我们对《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26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教育部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下载:
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pdf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8日
特别声明: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