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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院士制度要有开阔的胸怀
2005-12-28 谢泳

  最近,关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将重新恢复学部委员制度的消息传开,引发了一些学者的思考。一般公众可能不是很明白,其实中国的院士制度起步于1928年,正式完成于1948年。在当时的院士制度中,包括了哲学社会科学,那时的说法是“人文组”。这个制度后来在台湾得到了延续。

  院士制度是一个国家科学文化的最高学术制度,对一个安定的国家,应该说,建立这个制度是题中应有之义。1949年后,中国科学院很快建立,在1955年建立了学部制度。当时建立这个制度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说这是一个过渡性的制度,到条件成熟后,再建立中国的院士制度。但因为种种原因,到1957年后,这个制度事实上已经停止了。改革开放后恢复了一段时间,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正式建立了两院制度,但这个制度中,不包括哲学社会科学。

  1955年建立学部时,郭沫若明确说过,当时的“科学”概念里,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所以设立了哲学社会科学学部。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恢复院士制度的时候,没有考虑哲学社会科学。因为哲学社会科学的标准比较难掌握。我以为当时的做法符合中国的现实。

  作为国家的最高学术制度,现在看来哲学社会科学部的恢复,虽然很多人反对,但作为制度建设,提上日程已是基本事实,所以现在所能讨论的已不是要不要建立,而是在建立过程中如何建立的问题。

  1948年的院士制度,虽然有不少缺点,但比较好地处理了各种学科的关系,比如郭沫若和马寅初当时都当选了。1949年,竺可桢在上海见到陈毅,让他看了当时的院士录,陈毅的评价是“见有郭沫若之名,知研究院之能兼收并蓄。”而1955年学部建立的时候,一个明显的特点是当时部分官员成了学部委员,如陈伯达等人。

  我认为现在恢复建立哲学社会科学学部,还是要记取这段历史,努力把这一工作完成得更好。杨尚昆在他的日记中,曾提到过当时中央的看法,我以为对我们今天的工作仍有启发意义。杨尚昆说:“对学部委员名单……要真是在学术上有地位的人;共产党员的安排亦必须是有学术贡献的,不能凭资格和地位,党派去在科学机关服务的人则不能以学者资格出现,要老老实实为科学服务。共产党员不能靠党的资格做院士。”《杨尚昆日记》上册,第199页,中央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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