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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教授通过恶骂发泄愤怒是自己妖魔化自己
2008-02-25 新京报 威伯

  自认遭到四川师范大学教授钟华的恶意批评,北师大教授季广茂在自己的博客上做出强烈反应,宣称要“做回畜生”,并称批评者为“屁眼教授”,连续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近10篇文章予以攻击。(《新京报》2月24日)

  当晚我又重看了季教授的博客,他的恶骂仍然留在他的博客上,显然这位气了两个多月的教授还在气头上,只想通过恶骂来发泄自己的愤怒,而不顾及自己的师道尊严与一位大学教授应有的道德自律。

  季教授宣称自己要“做回畜牲”,也就是不再顾及人类的礼义廉耻,但问题是,大学的门卫会不会让一位“畜牲”自由进入?他的学生是不是会觉得师从这样一位忽而为人忽而为畜的教授是可以接受的事情?

  四川的钟华教授无论论文观点如何偏颇,甚至严重到学术失范的地步,但那是学术范畴之内的事情,学术问题要用学术方式解决,就如同比剑的剑客要用剑来说话一样,你一怒之下向对方泼粪,似乎让对方污浊不堪,但结果却正好相反,自己道德门失守,“畜牲”占领了心灵空间,自己妖魔化了自己。

  季教授在自己的博客里对采访自己的记者说:“我把学术看成自己的生命。我从事这个专业21年了,像呵护眼睛一样呵护着它。如果学术生命被玷污,被伤害,那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看起来季教授给自己的愤怒找到了合理的理由,一个人为了学术尊严,生命亦在所不惜,何况骂几句别人?或者说,你伤害了我生命中最核心的价值,我就会采用超越道德限制的方式,予以反击。但我们都对这样一句格言有着共识:先做人,后做学问。一个人连人都做不好,怎么可能会做好学问。学问是以人为本,学术是因为了人类的认知与自由而获得价值与意义,季教授这种本末倒置,将生命价值看低于学术价值,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对错?

  个人也许可以认为生命价值等同学术价值,但你不能让社会都与你一样形成如此共识,一个教授更不能以此误导学生。

  如果去东南亚信仰佛教的国家旅游,导游们可能会给你一个忠告:遇到事情,请不要动怒,因为在这个国家,发怒被视为一种卑贱的行为。

  一个学者向另一个学者因学术问题发怒,一个师范大学的教授因为自己学术被人质疑批评而通过博客向自己学生们展示自己的“畜牲形象”,这种行为似乎不是什么光彩的、理性的行为。

  网络博客是个人领地,但因其开放性同时成为面向大众传播的公共空间,在提倡网民个人自律的同时,网络也应该担负起自己的责任,不能让这种低级语言、恶骂行为污染网络空间,因为公共网络不仅有成人在上面游览,还可能有少年儿童们在网上学习,一旦教授们的侮慢语言被孩子们看到,会误以为主流社会认同这种低级方式存在,或以为这种方式是一种正确的表达,而贻害深远。

  我还希望季教授供职的大学就此事件表明自己应有的立场,以正视听。更期待季教授为此向钟教授及全社会郑重道歉!

作者系北京 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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