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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蔚评述:科技报告体系建设缘何止步学术研究
2008-11-20 科学网 洪蔚

  “两年多了,完全没有实质性进展。”当记者拿着一份在两年前一度受到各方重视,特别是受到科技管理部门重视的建议材料,向知情者询问进展时,这个没有一丝犹豫的否定答案,多少让记者有些失望。

  两年前,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根据他们多年的研究,呼吁建立中国科技报告体系,并指出当前在科技界存在的、一些在管理上比较棘手的问题,如“重复立项、投资浪费”、“弄虚作假、学术腐败”等,均可以通过科技报告体系的建立,得到有效的控制。

  几天前,当记者见到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原副所长赵新力,这位多年关注和研究科技报告体系的研究人员对记者说:“这几年也辗转听说科技报告体系的建立工作进展得很不顺利,尽管这已经不是我份内的工作了,但这件事没有做成,我一直耿耿于怀。”

  建立科技报告体系

  刻不容缓

  科技报告产生于上世纪20年代,二战后发展迅速,目前全球每年产生科技报告约80余万件。科技报告是指科研活动中,科技人员按规定格式撰写的能真实反映其所从事活动的技术内容和经验的特种文献。

  “科技报告不同于项目的结题报告、学术论文等科技文献。”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研究员武夷山说,“论文的产出只是科研活动的一部分,是结论性的部分,在整个科研活动中间,还产生许多未定论的实验过程、数据等,都是有价值的。”中信所的张爱霞则表示,“甚至是那些失败的实验和数据,也都是有价值的,至少可以提醒后来的研究者无须重蹈覆辙。”

  这些中间过程和数据在科研活动中占有很大的比例,是学术论文、结题报告无法涵盖和呈现的内容,也是科技报告独有的价值所在。用赵新力的话说:“它让后人可以站在前人的肩膀上,从更高点起步。”对于这个更高点,研究者曾用一个明确的数字进行了量化,根据美国的统计结果,读者阅读一份科技报告可以产生的经济效益达到1280美元。

  然而,由于目前没有建立起科技报告的集中统一收藏体系,我国科技项目的资料散落在不同部门、单位,甚至个人手中,由于管理不善,或束之高阁或日益流失,致使转化、共享、再利用的效率很低。“我国大多数科研活动是由国家财政支持的,说到底是纳税人的钱。”接受采访的专家们一致认为,“应该让它产生的价值被充分利用,这也是对纳税人的一种交代。”

  在2006年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起草的《建立中国科技报告体系势在必行》的建议中,明确提出其“刻不容缓”的5个理由,其中包括有利于减少科技项目的重复立项和投资浪费;有利于及时反映和评价国家财政对科技投入的效果和成就,并为科研公共管理提供决策支撑;有利于增加科研工作的透明性,在一定程度上杜绝虚假行为,防止学术腐败等。

  可为而不为?

  不可为而为?

  两年过去了,上述部分问题并没有得到缓解,而科技报告体系的建立也无声无息。这个被专家们称为“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到底是卡在哪个环节上呢?在回答这个问题时,被采访的相关人员使用了相同的表述:“这个事情的难度相当大。”

  赵新力早年曾在国防领域工作,而国防领域在科技报告体系建立上起步早、管理完善,是业界公认的。在转入科技信息领域工作后,他就想把这一套体系引入公共科学领域。他说:“当时,正好是我国科技投入急剧增加、科技成果产出不断增长的时候,建立科技报告体系,应该说是一种现实需求。”2002年,他开始指导学生从事科技报告体系的课题研究,在研究中,曾经以发放问卷的形式,收集科技人员对科技报告体系的意见。

  他介绍:“从问卷反馈上看,尽管在项目完成后,按格式撰写科技报告会给研究人员带来额外的案头工作,而接受调查的绝大多数科技人员表示了对建立科技报告体系的支持。”

  2005年,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设立了科技报告体系的专项研究,参与项目的张爱霞说:“2007年,我们把研究成果上报后,就没有了下文。”

  其实,没有下文的说法,并不完全准确。记者从科技部了解到,一年前,当研究成果上报后,科技部曾组织专家认真探讨过建立科技报告体系的可行性问题。一位当年参与过讨论的科技部干部说:“经过反复讨论,我们发现做成这件事的难度很大。”

  首先,科技报告体系是一个公开性的科技资料库,面对从普通公众到企业,从科研人员到科技管理层,甚至到国家管理层的不同级别的需求,很多科研成果是在一定程度上要求保密的。如何界定科技保密的级别,由谁或者哪个部门来界定保密的级别,就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

  其次,建立这样一个庞大的档案管理体系,还要涉及收藏地点的问题,这就涉及到基础建设,要在发改委立项,更增加了它的复杂程度。“其实从科技部来说,是很想促成此事,否则我们就不会立项,也不会反复讨论、征询意见,但研究下来发现,单凭我们的力量实在是很难完成。”

  因此,这个一度受到多方关注的科技报告体系,在经历了课题研究、可行性讨论后,就这样被搁置了下来,只停留在了学术层面上。对“完全没有实质性进展”表示痛心的,记者在采访中接触到的不止赵新力一人。

  而在一些研究人员看来,科技部门间的本位观念,以及整个社会对科技报告体系的认识不足、政策不到位,才是最根本的原因。“真正推行完善的科技报告体系,是需要立法支撑的。”赵新力说。

  目前在世界范围内,美国是科技报告体系发展最完善的国家。美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障科技报告体系的规范,对严重违规者可以上诉到法庭。因此,建立科技报告体系,从根本上说,需要比科技管理、协调部门更高层面的重视与支持。“不是科技部一家牵头就可以实现的。”而从现实可操作的层面说,科技部的一位干部说:“以一个小部门、一个单位做试点,成功后不断扩大、推行,是目前可能迈出的一小步,也就仅限于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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