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省纪检监察机关近两年查处的一批典型案件。广州体育学院原院长许永刚,因其博士论文抄袭46篇期刊和数据库论文的内容占该书比例达56.37%,构成论文抄袭,已于2011年3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被调离广州体育学院。(相关报道)
这些年,大学官员学术舞弊事件屡见于媒体,但真正被查处的少之又少,学术打假的“刑不上大夫”颇受质疑。基于此,有教育界人士认为,许永刚事件是中国高校正校长因学术舞弊受处理的“第一例”,可谓中国学术打假史上的标志性事件。
近几年,许永刚除了博士论文,还有多篇学术论文被爆抄袭,其行为除了构成严重学术违规,更关乎官员诚信的问题。而且,他被查证存在严重抄袭的博士论文,是国家科研基金赞助项目,这些科研经费虽然被滥用了,相关追查并没有实施。而从处罚上看,许永刚虽被“行政撤职”,但还是“按副厅级干部安排工作”。
现在不少大学领导,他们虽然整日忙于公务,没多少时间搞科研,但学术著作和学术头衔却一点也不比真正搞学术的人少。一些人利用手中的行政权力,大肆截流科研领域的公共资源,寄生于他人的学术科研成果,甚至靠学术舞弊和炮制学术泡沫等,领衔制造了诸多“学术政绩工程”。
大学领导的学术舞弊,不仅违背学术伦理,也严重损害了学术环境与大学声誉,理应受到处罚。但按有关规定,高校的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学术调查评判机构”。就目前高校的权力格局看,行政统帅学术的局面恐一时难以改变。大学校长一旦学术舞弊,要想在本校内部得到解决,其难度可想而知。这样的例子并不少:河北大学校长被爆博士论文等多部著作涉嫌抄袭,学校一直对此三缄其口;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的博士论文被举报有40%拷贝别人文章,而该校学术委员会的解释为,两篇论文雷同部分非文章“核心”,不构成抄袭;云南中医学院院长被指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而由本校学术委员会作出的调查结论称,其论文系“过度引用”而非抄袭。
在许多国家,处理学术舞弊事件,不仅有独立的专门机构,也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完备的制度面前,即便是大学校长,甚或政府高官,也一律与庶民同罪。近期,德国前国防部长古腾贝格因涉嫌论文抄袭而黯然辞职后,匈牙利总统施密特·帕尔也因抄袭论文而宣布辞职。这在国外似乎很容易理解:一是官员既然涉足学术场,理当接受学术界的游戏规则;二是许多国家对于官员的道德操守,有着近乎严苛的要求,学术舞弊系造假行为,官员理当丢官、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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