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颁布实施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新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
新目录的学科门类由原来的11个增至12个,新增艺术学门类;专业类由原来的73个增至92个;专业由原来的635种调减至506种,其中基本专业352种,特设专业154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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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规定,高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扩大,除了国家控制布点的62种专业和尚未列入新目录的新专业,其余444种专业,高校都可以自主设置,不再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审批。“高校依法自主办学在专业设置上有了实质性进展。”教育部部长助理、党组成员林蕙青说。
据介绍,基本专业是学科基础比较成熟、社会需求相对稳定、布点数量相对较多、继承性较好的专业,如汉语言文学、物理学等;特设专业是针对不同高校办学特色,或适应近年来人才培养特殊需求设置的专业,如禁毒学、能源经济等。这是新目录与前三版目录只有单一性质专业最大的区别。
新目录在落实与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上迈出了重大步伐。同时,为避免“一放就乱”的现象,也充分重视了“放权”之后的监管,采取了“一扩二减三加强”的措施,即扩大高校本科专业设置自主权;减少审批环节和审批数量;加强信息服务与公开、专家组织的作用、新设专业的质量管理及政府和社会对高校专业设置质量的有效监督。其中,将建立政府、社会及用人单位对专业质量的监督、评价机制,根据学校专业的社会声誉、毕业生就业状况、用人单位反馈意见等,形成高校专业建设监督监测体系和专业设置预警机制。还将积极推进网上公开申报、受理和咨询,高校备案或审批专业的材料全部实行网上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共经历了3次专业目录修订,本次修订是第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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