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科技部有关负责人就《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答记者问
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和经济结合,充分发挥财政科技经费的引导作用,激发企业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财政部、科技部发布了《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财教〔2013〕433号,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13年11月27日起实施。近日,财政部、科技部有关负责人就《规定》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规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我国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大幅增加,有力保障了国家科技发展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而如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并发挥引导、带动作用,促进社会资源支持科技创新,已成为各方关注的重点。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科技工作。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突出强调了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文件中,提出要“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2013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布了《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8号),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的机制,推进科研项目经费后补助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按照国家战略和市场需求先行投入开展研发项目”、“健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制度”等具体要求。2014年3月,在国务院颁发的《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实行科研项目分类管理,市场导向类项目应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对于政府引导企业开展的科研项目,主要由企业提出需求、先行投入和组织研发,政府应主要采用“后补助”及间接投入等方式给予支持,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资金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以及企业主动项目组织实施的机制。
财政部、科技部在科技部归口管理的科技计划和专项中引入后补助机制,是两部门落实中央文件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机制,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一项重要政策。
《规定》在总结我国后补助已有实践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的科技活动提出了三种后补助资助方式,包括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和共享服务后补助,对创新财政经费支持方式、推动企业真正成为科技投入和科技创新的主体具有重要意义。后补助方式实行“先实施,后拨款”的资助机制,使经费投入与科研产出相挂钩,形成了一个从重过程转变为重结果、以结果为导向的科研管理模式,也有利于提高财政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和科技资源的配置效果。
问:后补助是否单独设置专项?
后补助管理方式将在科技部归口管理且符合实施条件的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项目中推进实施,纳入目前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体系统一管理,不单独设置专项。换句话说,对于符合后补助实施条件的项目,结合项目特点,纳入相关科技计划或专项中予以支持。
问:后补助和现有科技计划及专项的关系是什么?今后国家科技计划或专项是否都采用后补助方式?
后补助是政府运用财政资金支持科技活动的一种方式,是对现有前补助经费资助方式的补充。同一国家科技计划或专项内的不同项目可结合项目特点采取不同的经费资助方式,而不是对某一计划或专项所有项目都采用后补助支持方式。此外,后补助管理不是独立于现有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管理程序的,是在现有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管理程序框架下进行的,确保了管理程序的一致性和连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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