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只有48万。这个由人社部日前公布的大学生创业在工商部门登记数量,比上年增加12万,却仍与人们的期望相去甚远。但今年,这个数字极有可能因为一纸刚刚下发的文件出现“井喷”——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开设创新创业必修课、允许学生休学创业,到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学能力,打出了一套涉及高校课程、考核、师资建设等的改革“组合拳”。
“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并不是简单教学生开公司、办企业,而是将其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高高教质量、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14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高教司司长张大良等相关负责人如此解读《意见》。
“休学创业”绝不是创新创业教育的全部
《意见》刚刚发布,便因一系列重磅举措引起媒体广泛关注。其中,最常被引用的高频词就是——休学创业。但这也引发了公众担忧:创新创业,一定要离开校园滋养?
张大良并不认可部分媒体对“休学创业”的过分渲染。他一直强调的两个字是“培养”。提升培养质量、补足培养短板、汇聚培养合力,“是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的紧密结合,不断提高其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贡献度”。
“这并不是单纯地鼓励发起一场大学生创业的运动,而是指向高校育人核心。”清华大学副校长杨斌强调,《意见》体现的都是“向学”导向,“如其中非常关注学术创新、科研攻坚,人才综合素质培养等问题,有助于形成管理者办学、教师教学、学生求学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也只有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全体学生的综合素质,才有可能培养出高层次的创新创业人才。”
创新创业教育将成撬动高教整体变革突破口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荆德刚一直强调,《意见》“问题意识导向特别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存在教育理念滞后、结合专业不紧、文化氛围不浓等问题,教育体系亟待健全”。
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长刘贵芹则指出,一系列举措将使创新创业教育成为撬动高等教育整体变革的突破口。
最显而易见的变革,体现在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上。《意见》规定,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并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推出慕课等在线开放课程等。
深层次的变革,则体现在课程中教育理念和方法的改变。
“各高校要广泛开展启发式、参与式教学,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张大良直言,“高分低能”的积弊阻碍创新创业人才的涌现,未来考试将“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
“高校要聘请各行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的授课教师或指导老师。”刘贵芹则透露,各高校要制定兼职教师的管理规范,同时在各个高校聘请兼职教师的基础上,形成一个全国性的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
高校评估要看创新创业教育质量怎么样
要想推动政策落地,高校积极性又该如何保证?
“教育主管部门要把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作为衡量高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和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张大良表示,各高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教务部门牵头,学生工作、团委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此外,还要把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情况列入本科、高职高专、研究生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重点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北京5月14日电 记者 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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