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该省新修订的《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正式出台。
此次新修订的奖励办法以激励自主创新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共有5章35条,主要包含总则、省科学技术奖的授予条件、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等内容。
办法将奖励对象由“公民”扩展为“个人”,为山西科技创新做出重大贡献的非中国籍专家也可获奖,同时将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改革为科学技术合作奖,授奖范围由外国人或外国组织扩大为省内外、境内外个人或组织。
授奖数量由不超过两项提高至不超过10项,并由两年评审1次调整为1年评审1次。
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奖金标准由每项8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其他奖项奖金数额也都有大幅度提高。(程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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