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杨志宏5月6日在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沈阳市人社局将全力抓好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等人才队伍建设,具体实施“四大工程”。
据介绍,一是海内外高精尖科技优才集聚工程。聚焦沈阳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符合沈阳市产业发展需要的新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加大支持力度。
据悉,对新当选的“两院”院士等A类高层次人才,给予每人500万元奖励、100万元科研经费、“一人一议”解决首套购房问题;每年支持5名左右为沈阳作出突出贡献的B类高层次人才,给予250万元奖励、110万元项目经费、15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每年支持50名左右来沈在沈的C类高层次人才,给予50万元奖励、70万元科研经费、10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
沈阳市还将根据人才做出的实际贡献,对在沈阳市工作、上一自然年度依法纳税且年度工资薪金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 A、B、C类)、科技型企业中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科技创新骨干人才,依据贡献程度分类分档给予奖励,原则上最长资助3年。
二是产业人才支撑工程。按照沈阳市重点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精准寻找技术和人才。根据沈阳市“老、原、新”20个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采取“多方式”“点对点”“一企一策”方式,精准编制“龙头”企业人才需求目录;综合考量沈阳市区域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编制具有区域特点的区域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同时,根据沈阳市事业单位对各类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综合考量重点行业特点,编制具有行业特色的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对按照目录引进企业实际需求的人才,根据能力素质、紧缺指数、薪酬水平、贡献程度等条件择优分三年给予总计6至30万元奖励。同时,每年支持50名左右的优秀工程师,每人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三是青年后备人才储备工程。着眼吸引储备优秀的青年后备人才,围绕购房、生活、创业、求职等实际问题,提供“一揽子”资助政策。
据了解,按照博士毕业生7万元、硕士毕业生4万元、本科毕业生和技师2万元的标准,实施高校毕业生和高新技术企业人才首次购房补贴;针对毕业后在沈首次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本科每月600元、硕士每月1200元、博士每月2500元的标准享受36个月的生活补贴;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沈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每年1万元的创业场地补贴,期限为2年。
同时,为来沈求职、应聘的外地高校毕业生提供最长10天免费入住人才驿站的服务;开发800个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用于招录毕业三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工作和生活补贴2800元,并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四是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着眼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中心、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吸引一大批高技能人才留沈来沈。
对新引进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每月分别给予600元、800元和1000元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6个月;对新引进非沈阳户籍且在我市首次购房的高级技师、“全国技术能手”和“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30万元、50万元购房补贴。对经全国评选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等。
在“四大工程”基础上,沈阳还将进一步扩大三种权限:一是用人主体自主权。对市属事业单位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突破本单位岗位职数限制,根据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等,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二是企业人才认定权。在原有10家“链主”企业自主认定人才基础上,继续支持70家企业开展自主认定科技创新人才。三是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权。市属事业单位聘用的急需紧缺、业内认可、业绩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
杨志宏说,沈阳从不给年轻人的凌云壮志设限,希望每一位人才都能追随自己的梦想“一路生花”,在沈阳找到属于自己的“星辰大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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