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的若干措施》,全面推进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进一步深化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等改革措施,加速推动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
《措施》共分为7个方面,包含18条具体举措,涉及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优化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盘活存量专利、加强绩效激励和容错免责等。
《措施》支持科研事业单位建立成果转化“一张明白纸、一幅流程图、一批服务专员”制度,优化单位内部成果转化审批流程,提供线上或线下的成果转化“一门式”服务,全面提升成果转化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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