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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环境研究院和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成立

  张彩凤  2003-11-10

  11月3日,山东大学环境研究院和山东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成立大会在山东大学办公楼会议厅举行。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文兴,山东省环保局局长、山东大学兼职教授张凯,山东大学校长展涛、党委副书记刘珂、副校长王琪珑、校长助理娄红祥等出席会议。会议由王琪珑副校长主持。

  会上,刘珂副书记首先宣读了《关于成立山东大学环境研究院和山东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的决定》。接着,展涛校长为山东大学环境研究院院长王文兴院士和山东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凯教授颁发了聘书。

  展校长在会上作了讲话。他说,学校十分重视环境科学这一学科的发展,在教学和科研方面有一定的基础。但是,新的挑战在困惑着我们。在新形势下,我们要在人才培养、科研机制上整合资源,进行探索和尝试。通过建立一个具体的科研平台,使它为学校整个环境学科实现跨越式发展发挥作用。同时,在建设山东生态大省中担当起责任,在为山东省乃至全国的环境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做出我们的贡献。最后,展校长预祝山东大学环境研究院和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有一个辉煌的未来。山东大学环境研究院院长王文兴院士和山东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凯教授也分别在会上讲话。

  会上,山东大学可持续发展中心主任张凯教授还向与会者作了题为《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专题报告,受到热烈欢迎。

  山东大学环境研究院和可持续发展中心是为了促进我校环境学科的发展,满足山东省乃至国家日益增长的环境科学技术的需求而组建的。山东大学环境研究院和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是学校直属的科研和研究生培养的独立实体机构。研究院和研究中心在岗位设置及职务评聘、研究生教育、科研等学术工作中计划单列。研究院和研究中心要建立运行灵活、高效、具有一定调控能力的运行机制。

  学校在研究院和研究中心设一定数量的专职科研岗位和管理岗位,学校其他单位与环境学科有关的科研人员以兼职的形式进入研究院、研究中心,兼职科研人员的党群关系、本科教学等工作仍由其所在学院负责管理。兼职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科研工作(承担项目、取得专利、发表成果等)同时作为其所在学院和研究院或研究中心的工作,科研项目由校内二级单位提取的管理费仍归其所在学院。

  研究院设院长1人,副院长3-5人;研究中心设正、副主任各1人。研究院与研究中心无行政级别。研究院、研究中心的日常工作由院长、主任负责,副院长、副主任分工协助。研究院和研究中心设立统一的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主要负责对研究院和研究中心的科研目标、研究方向、岗位评聘、研究生导师遴选等与学术相关的事务进行评议和审议。在学校的领导下,研究院、研究中心独立开展工作,并负责全校环境领域科学研究的引导、服务和管理。

  山东大学环境研究院名誉院长张凯,院长王文兴;山东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王文兴,主任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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