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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科技创新奖学分

  王莹  2004-01-08


    科技竞赛中获奖学校奖励学分;获得“创新学分”可以优先免试推荐研究生;建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学生的小发明……新年伊始,山东大学公布的《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学分管理办法》给学生们带来了惊喜。

  根据《办法》内容,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社会调查、发表论文及文学作品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成果的在校大学生,均可申请“创新学分”,这些学分可以抵消全校性素质教育通选课的学分。按规定,如果学生在国际级竞赛中获一等奖,可获得八个学分(一般情况下相当于四门课程的总学分)、如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则可获得五个学分,或省部级一等奖,可获得两个学分、在国际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也可获得最多六个学分、如果学生获得发明专利,则可获得五个学分……

  学生取得的“创新学分”,可以冲抵教学计划中全校性素质教育通选课的学分,但冲抵总学分一般不超过八个。丰厚的“奖品”还不止这些。学生取得的创新学分在免试推荐研究生、评选优秀学生、评定奖学金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推荐。同时,获得的“创新学分”记入学生本人成绩档案,课程名称记载为“创新奖励学分”,成绩一律记为“优秀”。

  另外,山东大学还设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重点资助学生中的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项目,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均可申请资助。对于立项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资助额度为:理科、工科、医科类项目一般资助1000-2000元,人文社科类项目一般资助8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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