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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培养优秀群体打造新型人才

    2004-03-24

    高瞻远瞩的人才战略往往是办好一所现代化大学的关键所在。河南大学网消息,日前,我校出台了《河南大学“黄河学者计划”实施办法》。与此同时,随着《河南大学选拔和培养“优秀学术群体”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的颁行,我校第二批“优秀学术群体”和第三批特聘教授的遴选工作也正式拉开序幕。至此,一个旨在建设独具特色的积聚人才、培养人才、依靠人才促发展的多层次、全方位、厚基础的宝塔式立体人才工程已正式启动。

    2004年1月9日,我校新增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正式揭牌,不仅为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等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还将带动高层次人才队伍的整体建设,同时为科研水平的提高和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取得提供有利条件,为我校的发展和建设又提供了新的机遇。在这种形势下,我校决定启动“黄河学者计划”。“黄河学者计划”旨在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促进学校博士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目标。黄河学者岗位确定以后将实行严格的聘期目标管理,岗位聘期3—5年,采取分段聘任方法,首批设立黄河学者岗位10个。

    中青年教师是高校人才的主体。为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快青年教师的培养步伐,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构建新的人才基地,我校于2004年初颁布了《河南大学选拔和培养“优秀学术群体”实施办法》。优秀学术群体在全校所有二级学科中选拔,分期分批进行,通过重点培养,使群体成员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学科带头人,成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骨干力量,促使学校整体学术水平尽快达到国内本学科领域的领先地位。

    当今社会的激烈竞争是综合实力的竞争,而综合实力的竞争归根结底又是人才的竞争。2003年全国人才会议,再次突出强调了人才的重要性。对此,我校人事处处长关学增教授坦言:大量高水平、高层次人才,是办好一所现代化大学的核心所在。为此我校历来对人才工作非常重视,为加快学校建设和发展,提高办学层次和水平,从2001年开始,相继出台了《河南大学岗位设置暂行方法》、《河南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聘用暂行办法》、《河南大学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河南大学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等十几个文件,从科学定编定制、按需设岗、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理流动等方面着手,在省内高校率先推行了全方位、深层次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初步实现了对教职工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积极稳妥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促使教职工的思想观念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据统计,仅2002年我校教师被SCI收录的文章就比上一年增加了四倍,全校获取的科研经费比2001年翻了一番;同时还引进了院士、特聘教授等高级专家10余人,一批外省、外校毕业的博士也纷纷加盟。在此基础上,我校又进一步加强了人力资源的研究与开发,及时更新人力资源观念,加大力度培养与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并本着面向世界、接轨国际的目标,专门组织中青年教师外语高级培训班,提高其外语水平,以尽早适应出国学习、交流的需求。2003年底,河南省人事制度工作会议召开,我校作为省内高校的唯一代表,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并由省政府向全省推广。

    为进一步吸引和稳定高层次人才队伍,我校又于2003年出台了《河南大学关于高层次人才待遇和管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积极探索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和管理的新模式、新方法,进一步完善了人才培养资助体系,最大限度地开发校内外人才资源。与此同时,从2003年上半年起,我校开始在各单位实施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转换机制为核心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扩大了基层单位的办学自主权,使学校的管理模式由过程管理向目标管理转变,进而把人事制度改革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岗位聘用与岗位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的强化。 据统计,截至目前,我校已经招聘到省特聘教授10人,其中4人上岗,6人即将上岗;招聘到校特聘教授17人,其中12人上岗,5人即将上岗。

    我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的推行和完善,以及《河南大学“黄河学者计划”实施办法》和《河南大学选拔和培养“优秀学术群体”实施办法》的先后颁行,标志着我校以高层次专家学者为学科带头人、多批次中青年优秀学者协调发展的立体人才工程总体框架的初步确立,目前正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标志着我校人事改革正进一步向着纵深发展,推动了我校人事制度改革新高潮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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