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23〕21号)相关要求,现将教育部拟提名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予以公示。通用项目公示以网络形式进行,专用项目按照保密要求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10-14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司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通用项目):010-66096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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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专用项目):010-6609737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南楼411
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教育部拟提名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通用项目)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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