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引言
高校是我国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和重大科技突破的策源地,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的基础活动之一,也是创新链与产业链结合的关键环节。高校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人才第一资源、创新第一动力的重要结合点,在以科技创新服务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承担着重要使命,发挥着关键作用。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我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新动能的需求更加迫切,更需要高校科技创新同国家战略需要、经济社会需求相适应,加快推动重大科研成果转变为先进生产力,解决关键核心技术特别是“卡脖子”问题。为此,当前亟须加快突破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仍存在的各种瓶颈,进一步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效能。
02 当前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主要瓶颈问题
目前我国高校仍存在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不高,转化价值不显著,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支撑不够等突出问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仍存在一些显著的能力弱点、转化难点与政策“堵点”。
2.1. 高校科技成果“多而不精”,高质量成果产出能力不强
尽管高校专利产量较高,但转化实施情况不理想。目前国内很多高校尚未建立实施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导致与国际知名高校相比,我国高校专利呈现基数大而质量低的情况,如2021年麻省理工学院授权专利仅335件,斯坦福大学、哈佛大学分别为181件、167件,而我国多家高校年度授权发明专利都超过千件。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共授权国内发明专利69.6万件,其中国内高校获发明专利授权17.2万件,占比24.7%。但我国高校专利转化情况较差,一方面,高校专利转化率较低。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年专利调查报告,2022年中国总体有效发明专利实施率为48.0%,而高校有效发明专利实施率仅为16.9%(见图1)。另一方面,高校专利的转化价值偏低。如2021年高校以转让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平均合同金额为37.2万元,而同年份科研院所转让科技成果平均合同金额达到191.4万元。
2.2. 高校科技成果具有“高枝青果”的不利转化特征
一方面,高校科研的市场需求导向性不强,现行高校、学科和科研人员评价机制以学术论文、奖项等指标为主,而面向实际应用的评价导向不足,导致高校科研不够“接地气”。高校教师科研选题来源往往以追踪科学前沿热点和依赖自身学术积累为主,而对市场需求认识不足,也缺乏与企业有效沟通的渠道。特别是青年教师受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要求等“硬指标”约束,在最具创造力的阶段只能全力“拼论文”而无暇他顾。研发不面向应用,导致成果不适应需求,企业认可度不高。另一方面,高校科技成果往往成熟度较低,不能直接适用于产业领域。即使研究者有意愿推动成果走向实际应用,也因为缺乏后续中试、熟化经费和平台支持而难以为继,无法进行高质量的技术落地与转化。
2.3. 本土企业承接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意愿和能力较弱
本土企业对于引领产业技术前沿创新、形成核心竞争力的技术需求不够清晰,作为科研任务“出题人”和创新风险承担者的主动性不强。民营企业对高校偏基础、前沿的研发成果缺乏消化吸收的能力,不愿意承接风险较高、不确定性较大的早期科技成果。民营企业对于科技成果转化前期投入的态度普遍较为审慎,在与高校进行成果转化合作谈判中往往提出项目必须成功的要求,很多时候因为高校无法保证而导致合作流产。国有企业往往认为在长期项目上投入更多的资金存在经营风险和盈利压力,在国企领导干部任期制和现行考核激励机制下,企业缺乏与高校开展长效科技成果转化合作的动力。
2.4.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存在显著瓶颈制约
高校内设成果转化服务机构能力不强,目前大部分高校都已设立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部门或机构,但实际运行中往往跟科研处、科技处、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等原有科研管理部门“套牌”运作,缺乏独立的成果转化专业服务队伍。多数高校尚未形成市场化、专业化的成果管理、运营能力。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有待培育发展,在知识产权管理、精准匹配需求、成果转化咨询、政策法务以及投融资等方面还不能对高校、高校教师提供足够的专业指导和帮助。高校成果转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也有待强化,目前我国高校技术经纪人培训以初级为主,中高级技术经纪人培训尚未普遍开展。高校成果转化服务人才职称评定机制缺失,既没有独立的职称序列,也没有明确可操作的定量考核标准。国内高校普遍缺乏既懂科研又懂市场,兼具政策、法务、谈判、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知识能力的高素质专业服务人才。
2.5.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和政策方面仍存在束缚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评价考核机制有待优化,一方面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绩效尚未成为学校、学科评价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在科研人员评价考核上,重科学研究成绩、轻成果转化成效,重纵向、轻横向的倾向仍然明显。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协同落实中普遍存在瓶颈。由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行为涉及科技、财政、税收、组织人事、审计巡视、纪检监察等多个部门,各部门之间政策协调性不足,导致改革难以推进。依据科技部等九个部门2020年发布的《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各省市近年来已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但到2023年上半年为止只有部分试点高校制定了赋权改革实施方案,落实中更存在重重困难,主要是因为赋权改革难以满足各部门的管理合规要求,缺乏具有可遵循性、可操作性的成果转化政策落实细则。部分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解读、宣传不到位。对于一些已有明确规定的政策,如担任领导干部职务科研人员获取成果转化收益和持股规定、科研人员创办企业和兼职取酬规定、高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及绩效工资管理规定等方面,部分高校及管理部门还存在理解上的模糊和操作上的顾虑。
03 加快突破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瓶颈制约
为了进一步强化高校科技创新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使命与责任,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价值,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部署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思想,加快突破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各类瓶颈与制约。
一是引导高校积极开展面向市场需求的科技研发。创新高校科研组织方式和项目来源机制。
组织、引导高校科研人员面向国家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承担各类科研计划项目,积极参与国家、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优化高校科研项目体系,增加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充分发挥高校研究优势的应用、转化类科技项目占比。在高校承担的应用、转化类科技项目中应明确项目承担者的科技成果转化责任,设立与转化直接相关的考核目标。对于高校承担的重大应用类科研项目,应要求项目团队在立项初期安排专人负责成果转化工作。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加快建立完善高校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保障高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质量,并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作为科研项目立项和验收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二是打造概念验证中心支持高校科技成果“熟化”转化。依托实力较强的高校和成熟度较高的大学科技园,聚焦地方发展的重点产业需求,引进高水平运营主体、行业龙头企业和投资机构,联合组建公共性、开放性、市场化运作的概念验证中心。建立以风险投资人和项目经理为主导的概念验证机制,帮助高校科技成果进行可行性验证、原型产品开发和市场潜力评估,围绕产业、企业需求为实验室科研成果筛选“把关”。概念验证中心通过早期介入高校科研团队承担的重大科技项目研发活动,形成项目筛选、项目培育、孵化企业、融资发展的全链条转化模式,帮助有潜力的项目进一步培育实现价值,支持团队依托概念验证项目孵化科技创业企业,促进高校科技成果高效率转化落地。
三是支持企业加强承接高校科技成果的能力。积极促进以解决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为导向的“揭榜攻关”机制,形成企业提出研发需求,政府根据需求“发榜”,市场为主配置资源,高校科研团队主动承接、学校积极支持保障,政府根据实际创新成效给予支持和激励的新机制与新模式。支持高校与企业联合组成的创新共同体作为“揭榜挂帅”项目承担者,鼓励高校通过“揭榜挂帅”项目与企业、行业建立长期稳定的科研合作关系。探索成果“先用后转”机制帮助企业分担转化风险。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开放许可试点落实,探索高校科技成果在企业先免费试用、后付费转化的新模式。建立完善充分保障双方权益的协议机制,降低企业转化高校科技成果的门槛和风险。
四是建设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支持高校通过联合地方、企业设立专业化、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或自建技术转移公司等方式,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功能升级,引导、支持社会化投资建设、市场化机制运营的第三方机构根据自身禀赋优势,紧密结合当地产业需求,打造市场调研分析、需求判断、衔接企业、中试熟化、科技金融等特色突出的服务能力“长板”,形成政府主导的公共服务平台与各高校内设成果转化机构和社会第三方服务机构各司其职、高效联动的转化服务体系,避免服务能力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课程,开展技术转移专业学历教育,大力培育具有专业化、复合型知识背景、高水平成果转化服务能力的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壮大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人员队伍。
五是完善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与政策保障。目前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仍有待进一步健全,各方面的政策措施仍有较大的改进空间。教育、科技主管部门及各相关部门应强化协同,根据职能定位和分工,加强政策、资源统筹,共同研究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政策需求,积极推进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机制试点探索,对探索中遇到的瓶颈问题,通过部门合力及时、有效解决。进一步优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评价考核机制,做到制度完善、流程清晰、激励到位,充分激发高校科研、管理和服务人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以“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精神为指导,加快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认定机制,保护敢于担当、积极履职的科研人员和管理干部,突破“不敢转”的泥潭。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宣贯落实,强化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和成熟模式的宣传推广,充分激发高校成果转化的动力、活力。
(参考文献略)
作者:王雪莹,博士,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创新政策研究室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科技创新战略、规划及政策。薛雅(通讯作者),博士,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创新政策研究室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科技创新政策、科技成果转化等。本文是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软科学项目“上海支持战略性基础研究的思路与对策研究”(23692104300);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软科学项目“重大科技成果研发过程回溯和阶段性评估机制研究”(23692101200)的研究成果。本文刊发于《科技中国》杂志2023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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