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组织召开科字口部门座谈会,推动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以下简称科技进步法)贯彻落实工作。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司长雷朝滋同志参加会议并发言。
担当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使命 加快高校战略科技力量建设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司长 雷朝滋
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的最新决策部署、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举措,为推进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了有力支撑和法律保障。
一是体现我国科技创新格局的战略调整,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明确路径。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重点从基础研究、区域科技创新等4个方面全面升级我国科技治理体系。这些重要变化进一步突出科技创新的战略地位,高校科技战线要紧跟国家部署,统筹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
二是强化建设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效能。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服务国家重大需求为最高追求,在制约国家发展全局和长远利益的重大科技问题上发力突破,履行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使命担当。
三是突出基础研究战略地位,为高质量发展打牢“地基”。高校要发挥基础研究深厚、学科交叉融合的优势,推动基础研究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有机结合,真正成为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和重大科技突破的策源地。
四是强调优化科技人才队伍,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作出了加快战略人才力量建设,推动科技人员分类评价等规定。高校是创新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也是高层次人才的聚集地,要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机制,注重在科研攻关实践中发现和培养科技领军人才,加快战略人才力量建设。
五是全面反映促进科技创新的实践要求,推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明确“探索赋予科学技术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制度”,规定完善科学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减轻科学技术人员负担等。高校要加大改革力度,先行先试,探索建立制度特区,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科技创新治理。
教育部将围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技进步法要求,以强化有组织科研为重点,加快高校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加强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支持力度,推进高校创新开放合作,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以实干的态度、务实的成效把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一是面向科学前沿,强化建制化的基础研究。瞄准前沿问题建设前沿科学中心,启动建设一批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医药基础研究创新中心,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背后的基础理论,为未来产业培育和发展提供策源。
二是面向重大需求,攻克关键核心技术。主动加强与行业企业部门和骨干企业对接,围绕国家战略目标共同凝炼重大科技任务;依托集成攻关大平台、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与重点企业开展协同攻关。
三是依托科研攻关实践,加快战略人才培养。加强基础学科创新人才培养。启动实施科技领军人才团队项目和优秀青年团队项目,通过重大科研攻关实践发现和培养战略科学家。
四是扩大全球科技视野,加强创新开放合作。以更开放的胸怀和视野开展高水平开放合作,组织高校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工程,实施好“深时数字地球”大科学计划等。
五是强化政策引导,营造健康学术生态。开展科技人才、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探索中央高校科研绩效评价,持续推动破除论文“SCI至上”;持续扩大高校科研相关自主权,进一步为科研人员减负;弘扬科学家精神,强化科研人员自律意识,开展学术不端行为专项教育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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