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3月3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大会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讨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讨论慈善法(草案)。
四、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
五、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特别声明: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