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应该有一个远大的规划
1956年1月,周恩来总理在全国知识分子工作会议上,代表党中央向全国人民发出“向科学进军”的号召。半个月后,毛泽东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号召:“我国人民应该有一个远大的规划,要在几十年内,努力改变我国在经济上和文化上的落后状态,迅速达到世界上的先进水平。”正是从此开始,新中国的科学事业发展规划被提上了议事日程。中央决定着手编制“12年科技规划”,并指定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10位负责人组成规划领导小组(简称“10人小组”)。
在周恩来领导下,1956年3月,国务院正式成立以陈毅副总理为主任的科学规划委员会,李富春、聂荣臻等负责具体组织领导工作,刚刚到任不久的中科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张劲夫任规划委员会秘书长,国务院的原“10人小组”成员为副秘书长,下设一个办公室,在规划制订过程中,担负分析、综合、归纳和文字等项工作。4月起,科学规划委员会陆续集中了全国各地各学科、各专业的600多位优秀的科学家和工程技术专家荟萃京华,着手制定新中国第一个科技发展远景规划。
聂荣臻在他的回忆录中写道,对这个规划的总的方针和要求,周恩来作了明确指示。周恩来说:“这个远景规划的出发点,是要按照需要和可能,把世界科学的最先进成就尽可能迅速地介绍到我国来,把我国科学事业方面最短缺而又最急需的门类,尽可能迅速地补足起来,根据世界科学已有的成就来安排和规划我们的科学研究工作,争取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期末,使我国最急需的科学部门能够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制定一个如此门类众多的全面的发展规划,对参与者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挑战。不过,我们有两个有利条件:一是当时我们虽然遭受西方国家的封锁,引进外国的技术很困难,但我们与苏联和东欧国家有科技交流与合作,在制定规划时,除已在华工作的苏联专家外,还邀请了16名苏联各学科的著名科学家来华,帮助我们了解世界科学技术的水平和发展趋势。”吴明瑜说,“更重要的是我们有人才基础。国民党政府迁往台湾时有一批优秀的科学家自愿留在大陆。同时,从1949年到规划前,先后从海外回来的科学家超过3000人,具有高水平的科学家有几百人,其中大部分人都参加了规划工作或执行工作,如钱三强、华罗庚、李四光、赵忠尧、赵九章、葛庭燧、殷宏章、吴文俊、钱学森、罗沛霖、侯祥麟、钱伟长、邓稼先、马大猷、王大珩、陈芳允等,他们中不少人当时都年富力强,大都是世界知名的科学家,这对我们当时掌握世界科学技术发展最新动向、填补国内空白学科和加强薄弱学科的建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也是‘12年科技规划’之所以比较成功的重要原因。”
规划编制过程
“领导机构有了,人员也集中了,科学家们首先对制定规划的基本原则进行讨论,几经反复,最终达成共识,那就是‘迎头赶上,重点发展’。即起步点要高,‘掌握现有的,发展新的’,并突出重点。如果从后面亦步亦趋,那是赶不上的,要迎头找到科学的新生长点、科学的前沿部分,并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重点发展。”吴明瑜回忆说,明确了制定规划的目标,还必须解决一个方法论的问题。规划制定之初,先是由中科院各学部、国务院各职能部门搞出本部门的规划,陈毅副总理把各部门提出的规划呈送给毛泽东主席,毛泽东看过后,在最高国务会议上讲:34个部提的东西,不是头重脚轻,就是手长足短……
“参加规划工作的科学家们对规划怎么做也是意见不一。有主张以任务来规划的,也有主张以学科来规划的,争论很激烈。后来,当时负责规划委办公室日常工作的杜润生结合我国当时的实际,提出以任务为经、以学科为纬,经纬结合的科学规划方法,后来称之为“任务带学科”,得到了大家的认可。按照这个方法列出了55项任务,几乎包括了经济建设的各个方面,从地质勘测到采矿、冶炼、加工,一直到机械制造各个方面,农、林、水、电都有。”
新的问题又出现了:那些任务带不起来的学科怎么办?因为有相当一些基础学科研究和当时的经济建设没有直接联系。“在向周总理汇报时,总理提出‘可以在55项之外,再单独搞一项自然科学基本理论若干领域发展的重点任务,包括天文、地质地理、生物、数学、物理、化学六个方面,再提出若干重点问题,作为第56项。’此外,大家还反映科学工作,情报(信息)很重要,所以后来决定把关于科学技术情报的发展单独作为第57项。”
经过不懈努力,到1956年8月下旬,《1956-1967年科学发展远景规划纲要(草案)》连同4个附件,即《国家重要科学任务说明书和中心问题说明书》《基础科学学科规划说明书》《1956年紧急措施和1957年研究计划要点》《任务和中心问题名称一览》共600余万字的编制任务顺利完成。
其中规划纲要(草案)包括1956~1967年国家重要科学技术任务、任务的重点部分、基础科学的发展方向、科学研究工作的体制、研究机构的设置、科技干部的使用和培养、国际合作等九个部分。
规划在内容上,从13个方面提出了57项重大科学技术任务、616个中心问题,从中进一步综合提出了12个重点任务,还对全国科研工作的体制(主要是科学院、产业部门和高等院校三个方面之间的分工合作与协调原则)、现有人才的使用方针、培养干部的大体计划和分配比例、科研机构设置的原则等作了一般性规定,是一个集项目、人才、基地、体制统筹安排为一体的规划。
实践表明,“12年科技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不仅对中国科学技术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而且,对中国科研机构的设置和布局、高等院校学科及专业的调整、科技队伍的培养方向和使用方式、科技管理的体系和方法、科技体制的形成都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特别声明: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