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科技部获悉,近年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科技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我国深化国家科技奖励改革已经形成了“提高质量、减少数量、优化结构、规范程序”的基本思路。其中,提高奖励质量、减少奖励数量,成为改革的主导方向。
为提高授奖项目的质量,2012年,我国修订了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和自然科学奖的评价指标体系,将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分开单独评审,鼓励原始创新和重大发明创造的导向。2014年,为克服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在严格要求自然科学奖代表性论文、论著不超过8篇的基础上,规定提交的授权发明专利最多不超过10项(前3项填写核心发明专利)。
同时,大幅削减数量,优化奖励结构。2012年,三大奖励项目总数比2011年减少11.8%,其中科技进步奖减少25.1%、自然科学奖增加13.9%、技术发明奖增加40%,奖励结构进一步优化。2013年,三大奖项总数减少16.3%,比例结构大体上从原来的10%、15%、75%调整为15%、25%、60%,其中科技进步奖从2011年的283项减少到188项。2014年,总数和结构与2013年基本持平。
在提质减量的同时,改革还侧重发挥奖励的激励作用,突出对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团队、企业自主创新的激励。
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奖首次为40岁以下的青年科学家设立专门推荐渠道,不受推荐指标限制,2013年和2014年,各有1项通过该渠道推荐的项目通过评审。2012年,科技进步奖试点设立创新团队奖励,奖励了3个创新团队;2013年,扩大试点推荐单位范围,奖励了3个创新团队;2014年,试点面向所有推荐单位,3个创新团队通过评审。2013年,修订了创新企业奖励办法和评价标准,完善了评审程序和规则,加大了对企业主导完成的产学研用项目的激励力度。
此外,科技奖励改革还通过建立推荐工作质量评价体系、完善公示制度、建立公众旁听制、建立小同行专家评审制度等方式,完善评审工作制度,增强奖励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特别声明: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