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科技厅印发《关于服务科研人员激发创新活力的若干措施》,围绕服务科研人员提出18项具体措施,力求为科研人员减负助力、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释放科研人员创新潜力。
为科研人员减负助力。“四唯”清理行动,严格清理将人才“帽子”作为申报科研项目、评优评奖等限制性条件的相关问题,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鼓励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精简优化行动,在基础研究计划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等人才类项目中,逐步开展申报书替代计划书试点,实现一表多用、一表多能。信息共享行动,建设科技成果库、专利库、科技人才库、科技政策库,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共享,为科研人员提供资源保障。转化促进行动,在部分省属骨干大学、科研机构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和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
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建立源头创新导向的科研投入支持机制,加大源头创新支持力度,落实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基础研究多元投入。强化科技奖励的激励导向作用,落实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励政策,提高奖励工作的公开透明度。优化科技计划管理机制,定期发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加强科研经费拨付与项目立项衔接,保障科研活动顺利开展。完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加快布局建设省实验室,培育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扩大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推进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开展首席科学家支持方式试点,持续支持一批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
释放科研人员创新潜力。加强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对外交流与合作服务、增强精准对接高效服务功能、强化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支撑、积极开展概念验证项目服务、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落实尽职免责制度、营造良好科研环境与氛围等措施,夯实河北省科技创新的人才支撑、平台支撑和政策支撑,破解科研人员汇聚涌流、创新创业瓶颈,厚植创新文化土壤,营造真心爱才、悉心育才、倾心引才、精心用才的良好创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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