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信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本文件所述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PTXH2012007-1
二.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多媒体教学设备(重新招标)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
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人需出具企业和拟任项目责任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并承诺在中标后向招标代理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招标报名时间:2012年 9月13 日至 2012年 10 月 16 日(节假日除外)。
2)招标答疑时间:2012年 9 月 20 日15时 30分在莆田市政府机关大院7号楼4层。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 10月 16 日 9:00 (北京时间,下同),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地点安排及取得投标文件方式、标书工本费
1).无记名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在www.ptfwzx.gov.cn下载招标文件。
2).标书工本费: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本(含电子文档),标书工本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再进行补交。
3).投标文件递交、招标答疑及开标地点: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市机关大院7号楼三层,由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接收。
六.投标人无需报名或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直接从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投标并结合书面,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八.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否则为无效投标。
九.投标文件无须提交或上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注:投标人应在网上先进行身份认证,网上采购系统使用福建省工商管理系统CA卡,持有该卡用户可以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系统上入库,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投标。
十.莆田市信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1)保证金缴纳帐户:开户名—莆田市信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莆田市农行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帐号—13441501040001954。
2)服务费及标书费缴纳帐户:开户名--莆田市信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莆田荔城支行,帐号—1405010209001090172。
十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或汇票,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帐为准。
十二.我司将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代理人:莆田市信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邮 箱:ptxhzbdl@163.com
电 话:0594-2633633 传 真:0594-2633633
联 系 人: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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