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今天在西安共同举办民办教育地方立法研讨会,积极推进民办教育地方立法工作。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邢世忠,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陕西省委副书记杨永茂、陕西省副省长朱静芝出席会议并讲话。
《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加速了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2004年,全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共有7.85万所,在校生为1769.36万人,比上年增加了352.96万人,“办出特色、提高质量、规范办学”已成为众多民办学校追求的办学目标。
邢世忠指出,民办教育地方立法工作首先要坚持民办教育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要使那些致力于教育事业的办学者得到支持,得到奖励,使那些以办学为名捞取非法利益的人受到制约,受到惩罚。其次,要坚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第三,要采取措施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目前,民办教育地方立法工作已在全国展开。据了解,陕西省人大于2004年12月制定了《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上海市、四川省、黑龙江省制定了相关的政府规章,北京、天津、湖北、江西、河南、湖南、重庆、广西、贵州、青海、福建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正在为民办教育地方立法做准备。
陕西省委常委、教育工委书记郭永平等出席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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