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物价局与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对国家《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实施细则,首次对民办教育收费进行全面规范。按照实施细则,辽宁省民办学校只能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辽宁省目前共有民办学校70余所,包括大学、高中、初中、小学等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及各类民办培训机构。据辽宁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在一些民办学校用低廉的学费吸引学生入学,然后再收取名目繁多的其他费用。新出台的实施细则就是要对这种敛财手段予以处罚,同时统一规范民办教育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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