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城乡和区域之间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突出,农村、欠发达地区教师素质偏低的实际,浙江省本着因地制宜、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开展教师支教活动,着力提高农村教师素质,促进了县域教育的均衡发展。
多年来,浙江省教育厅把教师支教作为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由厅长为组长,分管厅长具体负责,相关职能处室组成的教育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浙江省明确规定:自2006年起,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中小学教师,在晋升高级教师职务时,必须有在农村或欠发达地区支教1年的经历;中心城市中小学教师,应有在薄弱学校教学的经历;对省里集中选派的100名骨干教师,给予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圆满完成支教任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级教师职务,并在评优评先时予以优先考虑。
市县域范围内支教是目前浙江支教的主要形式。该省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要与农村支教经历挂钩,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从当地实际出发,广泛开展教师支教活动。如温州市开展“百所学校手拉手、千名教师肩并肩”活动,100所支援学校每校选拔5名学科骨干教师共计500名,与受援学校的500名农村教师结成一对一互助关系。东阳市规定,自2003年起,凡城区公办中小学校新录用的教师任教满3年后均须参加支教,支教期限为一年。
据了解,浙江省8个市本级、34个教育强县(市、区)与25个欠发达县(市、区)建立了教育支援结对关系。全省每年还集中选派100名骨干教师,到25个欠发达县及2个海岛县进行支教,每期支教时间为1年;派特级教师讲师团到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学校上示范课、开讲座、听课评课及辅导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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