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维护网络安全的六大机制
美国主要的互联网法规《电信法》提出了美国需要确保的利益:国家安全、未成年人、知识产权及计算机安全。国家安全自不必说,而知识产权和计算机安全直接涉及美国的支柱性利益——互联网产业。近年来,美国用来维护网络安全有六大网络安全专职机构与130多项法律法规。
事实上,在维护网络安全方面,美国政府已有多家部门负责,政府下属有六大网络安全专职机构,即美国计算机应急响应小组,隶属国土安全部;联合作战部队全球网络行动中心,隶属国防部;国家网络调查联合任务小组,隶属联邦调查局;情报界网络事故响应中心,隶属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网络空间安全威胁行动中心,隶属于国家安全局;国防网络犯罪中心,隶属国防部。
然而,这些机构的情报和技术能共享吗?遇到危机,到底如何协调应对?奥巴马上任后不久,就成立了“网络空间政策评估小组”,以彻底评估信息和通信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状况及应对能力。他随后采纳了评估小组提交的《网络空间政策评估报告》中的建议,如设立与总统保持密切联系的“白宫网络安全协调员”,并成立“白宫网络安全办公室”,协调美国联邦政府的军事和民事部门网络安全政策和行动。
2009年底,美国还成立了“全国通信与网络安全控制联合协调中心”,主要工作就是协调和整合六大网络安全专职机构的信息,以提供跨领域的网络空间发展趋势判断能力,分析并上报全国网络空间的运行状况。
在奥巴马政府任内,前任总统布什签署的《国家网络安全综合计划》也得以充分实施。这一计划包含一系列相辅相成的政策措施,其目标是通过建立和提高联邦政府内部对网络漏洞、威胁和安全事故风险的认识,最终通过各级政府和私营部门的合作,提高全社会采取果断行动、减少漏洞并预防入侵的能力,强化未来网络空间安全。政府还组织过各级政府和多部门协同应对网络攻击演习。
在打击儿童网络色情犯罪的工作中,美国联邦政府无疑起主导作用,多个部门成立了专门机构或启动专门项目打击儿童色情犯罪。例如,司法部出资成立打击儿童网络犯罪特种部队,为各州和地方有关行动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力支持。
从出台法律法规,设立高级网络协调管理机构,到评估网络安全状况,制定应对计划乃至举行有关演习,美国正用多重机制维护着美国的网络安全和国家利益。
(来源:新华网)
特别声明: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