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获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
信息化是推动教育公平的有效手段
6月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小组办公室关于《纲要》编制工作的汇报,审议并通过该纲要。
紧接着,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未来十年是我国实施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关键阶段。制定并实施《纲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对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满足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纲要》的研究制定历时一年零九个月,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2月28日向社会公布为期一个月的第二轮征求意见开始,《纲要》规划小组办公室收到了2万多条的修改意见,其中包括电子邮件8000多封,网民发帖有一万多条,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纲要》是未来10年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的方向,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总结。参与纲要草案制定的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主任李志民对《纲要》中教育信息化相关部分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李志民指出:“《纲要》中很多地方都提及了教育信息化的作用,其中在第十九章,《纲要》将教育教育信息化作为单独的一章列出,在这个《纲要》中体现了一种什么精神呢?国家要把教育的区域化公平向前推动,而在推动的过程中,信息化就是非常有效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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