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继续教育 > 继教新闻
三年苦读学历不被承认 状告教育厅
2002-12-19    蒋玉森

字体大小:

  今年32岁的周成,1988年通过全国成人高考进入大专院校学习三年,取得了大专毕业证书,不料去年广东省教育厅的一纸鉴定确认,他所持有的毕业证书不属于国家承认学历。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周成决定与发证学校及广东省教育厅对簿公堂,要求他们重新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昨日,东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两被告在庭审时均称无权为其重新颁发毕业证。

  三年苦读国家不承认学历

  在法庭上,原告周成诉称,他于1988年通过全国成人高考考入广州二轻职工大学,后转到广州大学某学院的家用电器大专班学习,于1992年2月毕业,毕业时由该学院和广州市成人教育局(现已并入广州市教育局)联合颁发了大专毕业证。后来,周成因准备参加专升本自学考试,便于去年到广东省教育厅对上述毕业证进行鉴定。不久,广东省教育厅出具了“广州大学某学院九二届家用电器专业毕业证书,国家不承认其学历”的毕业证书鉴定证明。

  周成认为,自己经过国家统一考试进入该学院学习,完成了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符合国家关于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要求,从他入学至今该学院都明确告诉他,学院颁发的是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因此,该院应按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给他。周成要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重新向他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书。

  被告申辩无权重颁毕业证

  广东省教育厅和广州大学某学院昨日在法庭上表示,他们现在无权向周成颁发新毕业证,由他们作为此案被告是不合适的。

  广东省教育厅在法庭答辩时认为周成持有的广州大学某学院的毕业证书不符合国家承认学历的条件。根据国家规定,凡颁发国家承认毕业证书的高等学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教育部门审查批准。广州大学某学院是二级成人教育学院,不是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不具备独立进行高等学历教育和发放高等学历证书的资格。而且,根据国家的规定,颁发毕业证书属于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三级管理,教育厅无权为其颁发毕业证。

  23名同学面临同样窘境

  近日,记者采访了周成和他的几位同学。周成说,拿到大专文凭是自己的一个梦想,这件事对自己打击很大,感觉不仅3年多的辛苦白费了,而且继续求学深造的想法也无法实现了。

  据了解,周成就读的大专班在1988年招收了23名学生,现在他们也和周成有着相同的烦恼。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同学告诉记者,自己在原单位一直做技术员,去年下岗后才知道学历国家不承认,找工作的时候心虚,不敢拿出来,怕人家说是假证。下岗一年多,还没找到工作,现在一家三口只能靠他打短工度日。

  无辜受累该由谁来负责

  记者注意到周成的文凭上盖着广州大学某学院和广州市成人教育局的公章。周成认为:“整个过程我们并无过错,造成毕业证不被承认的原因是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行为不当造成的,不能让我们来埋单。”

  广州大学某学院的代表在法庭上承认在这件事情上存在不当之处,对于周成等23名学生的遭遇,他们深感同情,已经积极同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协商。希望在有关职能部门的积极参与下,使周成等23人的问题得到最终解决。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成人高等教育50年硕果累累 陈至立致信祝贺
· 青海省组织成教生抽考英语试卷出差错
· 学校发教材竟是盗版书
· 谁能给成年人当家教
· 成人请家教只因兴趣浓
· 成年人请家教越来越多
· 教育部卫生部对医学高教加强监管力度
· 山西:8家“问题”函授站限期整改
· 中国成教协会:成人教育要发展必须创新
· 王湛:建设学习型社会成人教育肩负重任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