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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代课人员问题责任在地方政府
2006-03-08    续梅 王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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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教育部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代课人员是地方政府应该着力解决的问题,而且应该尽快、妥善地加以解决。

  该负责人强调,对代课人员国家政策非常明确,而且三令五申:一是明确不允许使用代课人员;二是已有的代课人员随着新教师的合理补充,随着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完善,要逐步清退;三是对代课人员不能沿用当年民办教师的政策。民办教师是国家在特定时期采用的一种特殊的用人方式,是国家认可的一项用人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具备了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条件,采取了“关、招、转、辞、退”的五字方针,到2000年,民办教师问题已经基本得到解决。代课人员不经过正式的教师聘任程序,没有相应地位和起码的工资保险福利保障,这样一支队伍长期存在下去,与义务教育的法理相悖,而且农村教育的质量将无法保障。

  据悉,2004年我国共有49.9万代课人员,主要集中在农村小学。这位负责人强调,我们要了解代课人员的来龙去脉,存在的原因和相应的政策。我们十分关心代课人员的状况,也正因为这样,代课人员的问题必须果断解决,决不能再来一次新的“民办教师”的循环。各地要按照要求,采取相关的配套措施,妥善进行解决。在需要补充师资的地方,对已经在岗从教的师范毕业生,应按法定程序择优聘任,不宜长期以代课人员身份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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