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截至目前,共有3540名新疆各族学生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内地12个经济发达城市的15所学校读高中。
为了加快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199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工作意见的通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内地有关城市开办新疆高中班的实施意见》。从2000年秋季开始,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杭州、广州、深圳、大连、青岛、宁波、苏州、无锡等12个经济发达城市的15所学校开办了新疆高中班。
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主要面向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农牧民子女,每年招生计划中少数民族农牧民子女占招生总数的80%以上。对发展滞后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及女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002年,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规模由2001年的1000人扩大到1540人,每个城市扩招1个班,每个教学班45人。国家有关部门对这次扩招给予了积极支持。
为办好内地新疆高中班,2000年,国家投入办学经费8750万元,用于补助办班学校改扩建校舍、购置图书和实验仪器等费用。办班所需经常性费用由学校所在城市政府解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当年为内地新疆高中班拨款450万元。除此之外,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学生还享受生活补助、医疗补贴、探亲交通补助等,费用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办班城市按有关规定,根据学生家庭具体情况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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