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之二
实施新机制后,学校不再向学生收取杂费,而公用经费又不能用于教师津补贴发放——
教师津补贴:经费缺口如何补上
“职务工资:848元;提高10%:85元;绩效工资:363元;教龄津贴:10元;误餐费:60元;适当生活补贴:155元……总计1547.8元。”
这是一张普通的教师工资单,它的主人是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楚江镇第一完全小学的张老师。张老师高兴地告诉记者:“我的收入目前比县教育局长还高出300多元,而且都由银行按时统一打卡足额发放,现在我只需要安心教好书就行了。”这是因为常德市2006年出台的一项新政策:把全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包括离退休教师)津补贴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统一打卡发放,确保全市农村教师每月的实际收入增加215元。
教师津补贴问题总是倍受关注,因为它牵动的是全国数百万农村教师的直接利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机制改革实施后,学校向学生收取杂费的“路子”被彻底堵死,而上面下拨的公用经费又不能用于教师津补贴发放,部分农村教师的津补贴“没了着落”,那么如何确保教师的实际收入不下降?
教师实际收入下降困扰农村教育发展
“实施新机制了,国家拨款多了,但教师收入少了。现在学校连最起码的教学考核奖都没法搞,教师的积极性是一个问题。这叫我这当校长的很为难啊!”在中部地区一些农村中小学采访时,记者听到不少校长有着这样的苦恼。
“我的标准工资是五六百元,原来加上各种福利大约每月还有三四百元,这样月收入能达到近一千元。但目前只能拿标准工资了。”该校的一位有着5年工龄的农村中学教师这样对记者说,“该咋工作还得咋工作,不能耽误学生是肯定的,但是毕竟挣得少了,而且原来的那部分津贴也是劳动所得,没有了还是觉得很失落。”
在中部某县某农村中心小学,2005年学校全年公用经费约12万元,其中用于教师津补贴约5万元,占到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41.7%。但从今年春季开始,学校的这种收支结构被打破了。免除学杂费后,学校没有了自己收费的权力,而新机制明确规定经费不得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助、奖金等。而该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政府财政基本是“赤字财政”,仅能勉强维持日常的运转。在这种情况下,农村教师津补贴难以保障。
据记者了解,当初学校发放的津补贴等,有一部分并不是自立名目的乱发钱行为,部分地方或是因为财力不足或是因这样那样的原因,政府不愿承担,就采取“开口子、给政策”,允许学校以从杂费中列支的方式解决津补贴支出问题。从2001年起,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解决的只是中小学教职工的国家标准工资,虽然各地基本保证了教师的国标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但这不包括一些地方性政策津贴、基本医疗保险、课时费、班主任津贴等。
按《教师法》的有关规定,教师的津贴和补贴是对教师在特殊劳动条件下付出的劳动消耗和生活费支出所给予的适当补偿,是工资的一种补充形式。如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特殊教育教师津贴等,都是对教师多付出劳动的一种报酬补偿。教师的地区性补贴,也是鼓励教师到边远地区、经济文化落后地区工作的报酬。据了解,目前如教龄津贴等一般各地教师都能拿到,但地区性补贴往往因各地财力差异无法落实。
解决教师津补贴“谁出台政策谁出钱”
改善农村教师待遇是此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政府有关部门在实施时,对部分教师收入下降这一问题不能忽视。
针对这一现象,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理应由当地政府承担的职责,对地方出台的合理的、教师应享受且本地公务员已发放的津补贴项目,要按照“谁出台政策谁出钱”的原则,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决不允许以挪用公用经费和向学生收费来发放教师津补贴。
记者了解到,实施新机制后,全国各地也都从本地实际出发,努力解决教师津补贴的问题。像湖北省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按照每人年均1800元的标准给予转移支付补助,省财政已在2007年预算中安排7.35亿元。海南省制定了保障教师合理收入的“新计划”:从2007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不断提高市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年人均岗位绩效工资,2007年提高到1800元,2008年提高到3000元,2009年提高到3600元。
但对于一些地方来说,由于财力不足,足额落实教师津补贴的压力仍然很大。以中部某农业大省2006年2月发布的一份文件为例,其数据显示,该省共有51万多名农村中小学教师,每月需发放农村中小学教师地方津补贴约1.2亿元,但目前每月只能发放约4000万元,尚有8000万元的缺口。虽然该省也在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希望多挤一点经费,但是每年9.6亿元的缺口仍很难补上。“一年需发放的14亿多元的教师津补贴,数额巨大,对我们的省、市、县三级财政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缺口,目前我们省的各级财政很难找到一个稳定资金来源把这个缺口一次性补上。”该省财政厅一名负责人如实地告诉记者。
建立有效激励机制确保教师收入稳定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有关专家。教育部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汪明说,解决教师津补贴的问题,并非教育一家的事,而应该由教育、财政、人事等部门联合解决。在对教师津补贴问题进行专门调研的基础上,对各类地方出台的名目繁多的津补贴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并出台详细的规范性文件。同时,抓住中小学工作人员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利时机,将当地出台的、教职工应享受的津补贴纳入绩效工资核定范围,纳入财政预算和统一发放范围。
还有专家建议,可以考虑按照新机制“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分担,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将教师津补贴部分也由中央根据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及财力状况,对西、中、东部地区实行不同的分担比例予以保证,以保障教师津补贴的来源。同时,国家对教师津补贴发放作为当地领导每年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放较好的地区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没有落实的地方,对当地有关领导实行“一票否决”。
在统一发放教师津补贴后,如何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也是一个问题。目前,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收入主要还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解决的工资部分,在一些地方虽然将教师津补贴纳入了地方财政统一打卡发放,可这部分津补贴对教师来说还是“大锅饭”,教好教坏一个样,并不利于提高教师的积极性。
湖南省财政厅教科处处长周建元建议,最好将教师津补贴与教师绩效挂钩,把教师津补贴的发放权交给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当教师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后,由学校考核并申报,教育行政复核通过后,再由县财政统一打卡支付给教师,“教师的津补贴可以以一个学年或学期为时间段,进行结算”。据了解,四川双流县按每人每月150元至300元的标准进行绩效奖励,所需资金由县财政预算解决,同时设立名师专项奖励,每年安排奖励资金150万元,这样的做法对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有着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