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2007年,湖南省政府为民办的“八件实事”之一是“实施覆盖全省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免除率达到100%”。如今一年过去,“实事”究竟办得如何?老百姓从中得到了多少实惠?湖南省“保障办”提供了这样一长串的数字:
去年春季开学起,全省122个县市区20394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按“新机制”运行,全部免除了政策范围内625万名农村中小学生的杂费(其中小学生396万人,初中229万人),为175万多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31.6万余名农村贫困寄宿生享受了100元左右的生活补贴。去年秋季学期的这几个主要数字则分别是616万人、175万人和41.8万人。
中央和省各级财政共投入的改革资金是21.98亿元,其中免杂费资金157749万元,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补助资金8366万元,校舍维修改造补助资金32000万元,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17690万元,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资金4000万元。
“新机制”运行一年的效果也非常明显。
农民大大减负。仅免除杂费一项,平均每年每个小学生就减负190元,初中生减负260元;同时享受免费教科书政策的,这两个数字则是250元至290元、440元至480元;同时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这两个数字是450元至490元、640元至680元。
农村义务教育巩固率明显提高,春、秋两季学期回流学生分别达到了68216名和52771名,其中辍学学生重返校园的分别达到了9590人和6353人。
今年的“新机制”工作,湖南也已作出部署:
一是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全年补助小学生达到500元,初中生达到750元,补助面将占到在校寄宿生的1/3。
二是免费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教科书。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所有学生教科书全免,已收费的,在2008年1月20日前按小学生每生35元、初中生每生70元的标准退费。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在向“新机制”实施范围内的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的同时,免费提供地方课程的教科书。
三是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标准。2008年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将达到以下标准:农村小学生250元/年,农村初中生387.5元/年;县镇小学生280元/年,县镇初中生417.5元/年。
四是提高校舍维修改造补助标准,由每平方米300元提高到400元。
五是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全省所有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也享受免杂费政策。
按调整后的政策测算,2008年,除免费教科书之外,湖南全省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经费将达到29.7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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